近期,NBA事件鬧得滿城風雨,很多人揚言不看球了,球可以不看,飛人邁克爾·喬丹跟喬丹體育的官司卻不能不知道。球星喬丹與喬丹體育打了8年官司,終于有了結果。如果你喜歡知春路知識產(chǎn)權商標查詢網(wǎng)的文章,記得關注我們!
1991年,喬丹體育注冊“丹橋”商標, 2000年將企業(yè)名稱改名為喬丹體育,2003年注冊“喬丹”商標。
多數(shù)人認為喬丹體育的商標是喬丹打球時候的剪影,很多懵懂無知的球迷還誤以為喬丹體育和飛人喬丹有關。
2012年,NBA球星邁克爾·喬丹以損害姓名權等理由,請求撤銷喬丹體育持有的“喬丹”、 “QIAODAN”等多項商標。
未曾想邁克爾·喬丹居然在一審、二審中敗訴。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審結“喬丹”商標案,認為商標沒有體現(xiàn)邁克爾·喬丹的個人特征,不具有可識別性,判決商標并未損害邁克爾·喬丹的肖像權。
喬丹體育名下有352條訴訟,多條與喬丹商標有關。
它曾經(jīng)有望擊敗安踏和李寧,成為中國第一家登陸國內(nèi)A股市場的體育用品企業(yè)。沒想到在上市前夕,被邁克爾·喬丹的一紙訴狀攔截了。
如今8年過去了,喬丹體育打贏了商標官司,掃除了上市的障礙,也錯過了發(fā)展的大好時機。
短短幾年,安踏、特步、361度等相繼成功IPO,喬丹體育卻指責贏了官司,輸了民心,對于這件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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