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有技術和專利技術有保密性、時效性、地域性、權利取得方式、法律保護上的區(qū)別。
一、保密性
專有技術是保密的技術;專利技術是公開的技術 。
二、時效性
專有技術在保密狀態(tài)下可以沒有期限;專利技術有法定期限 。
三、地域性
專有技術沒有地域限制;專利技術在批準授權的地域內受保護 。
四、權利取得方式
有技術是事實上的占有;專利技術需要通過法律途徑獲得 。
五、法律保護
專有技術受相關法律的保護;專利技術受專利法的保護。
專有技術是指企業(yè)對某一產品所具有的獨特新穎的設計、造型、配方、結構、工藝等,不需在專利機關登記注冊,但它和專利權相似,也具有壟斷商品生產和銷售性質,只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知識產權,同時也沒有明確的期限性,但可有效地使用,并可有償的傳授和轉讓。
專利技術,顧名思義,是指被處于有效期內的專利所保護的技術。根據我國專利法對專利的分類,主要是包括發(fā)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所保護的技術。外觀設計專利因為保護的是新設計,而非技術,所以,嚴格意義上說,應稱為專利設計,而不是專利技術。
但是,大家通常所說的,有寬泛外延的專利技術一詞是把發(fā)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都包括在內的。
推薦閱讀:
本文來源:http://m.allegrolawnservice.com/2021/zlsqzx_0519/41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