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舊計提方法有哪些?
常見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以及年數總和法。
接下來是會計計提折舊4種方法及計算公式
一、平均年限法
又稱直線法,是將固定資產的折舊額均衡地分攤到各期的一種方式,各期計提的折舊額是相同的。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折舊年限(也可是月數)。
例:甲企業(yè)有一廠房,原值為300000元,預計可使用10年,預計報廢時的凈殘值為5000元,廠房采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要求計算該廠房的年折舊額。
年折舊額:(300000-5000)/10=29500元。
二、工作量法
根據實際工作量計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計算時先計算出每單位工作量的折舊額,再根據每單位工作量的折舊額計算出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例:乙企業(yè)有一輛專門用于運貨的卡車,原值為30000元,預計總行駛里程為300000公里,(假設報廢時無凈殘值),本月行駛30000公里,要求計算該卡車的月折舊額。
解:單位工作量的折舊額=30000/300000=0.1(元/公里)
本月折舊額=30000×0.1=3000元。
目前最常用的最簡單的一種方法就是這種方法。
三、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是將固定資產原值減殘值后的凈額乘以一個逐年遞減的的分數計算年折舊額,分子代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數,分母代表固定資產使用年數的序數之和。如使用年限10年,則分母為:10+9+8+7+6+5+4+3+2+1=55,第一年分子為10,第二年分子為9以此類推。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殘值)╳可使用年數÷使用年數的序數之和
年折舊率=該年尚可使用年數/各年尚可使用年數總和=(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數)/[預計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年限+1)÷2] 年折舊額=應計提折舊總額×年折舊率[例]某企業(yè)某項固定資產原值為60000元,預計凈殘值為3000元,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該項固定資產按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該項固定資產的年數總和為:
年數總和=5+4+3+2+1=15或=5×(5+1)÷2=15
各年折舊率和折舊額計算詳見圖表
折舊計算表
(年數總和法)
年份應計提折舊總額年折舊率年折舊額累計折舊160000-3000=
570005/1519000190002570004/1515200342003570003/1511400456004570002/157600532005570001/15380057000
四、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雙倍余額遞減法是不考慮固定資產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期固定資產帳面凈值和雙倍直線法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
年折舊率=2÷折舊年限*100%
月折舊額=年折舊率╳固定資產帳面凈值÷12
年折舊額=每年年初固定資產賬面凈值×年折舊率
最后2年折舊額=(固定資產賬面凈值-預計凈殘值)÷2
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法的固定資產,應當在其折舊年限到期前二年內,將固定資產凈值扣除殘值后的凈額平均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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