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留抵稅額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到年底的時候,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下的所有三級科目余額(進項,銷項、已交稅金等)全部轉(zhuǎn)到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稅金)科目下就行。
上期留抵稅額是什么意思?
上期留抵稅額是填制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時所牽涉到的一項抵減項目,其實質(zhì)是指上月應該繳納的增值稅為負數(shù),也就是說增值稅的進項大于銷項后形成的差額。
上期留抵稅額需要稅務局返還的部分,而作為稅局不可能將上交到國庫的稅收退出來,為解決此問題,采取的一種變通方法,同意將以前(本月之前)應退還企業(yè)的多交部分稅金轉(zhuǎn)到本月,視同本月的進項對待,可以進行抵減,為區(qū)別清楚,故在報表上特別增加“上期留抵稅額”欄次。
上期進項有留抵怎么做分錄?綜上總結(jié),一般來說,增值稅月末的時候不需要結(jié)轉(zhuǎn),要按照實際的數(shù)據(jù)在下月初申報繳納增值,希望本文內(nèi)容可以幫助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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