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1)什么是應納稅所得額
依據(jù)《企業(yè)所得稅法》,企業(yè)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用數(shù)學公式表述如下: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關于應納稅所得額的表述和納稅申報表的填報有一定的區(qū)別。在納稅申報時,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還考慮了境外所得及有關稅收優(yōu)惠的影響,和上述計算公式并不完全相同。
(2)確認原則
企業(yè)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fā)生制為原則。
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jīng)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3)收入總額
從收入形式來看,企業(yè)的收入總額包括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
貨幣形式取得的收入,包括現(xiàn)金、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jù)、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以及債務的豁免等。
非貨幣形式取得的收入,包括固定資產(chǎn)、生物資產(chǎn)、無形資產(chǎn)、股權投資、存貨、不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勞務以及有關權益等。
企業(yè)所得稅法中企業(yè)的收入總額具體包括以下9種收入: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中,收入總額可以減除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那么什么收入是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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